鋼絲繩索具報廢標準
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停止使用或維修、更換、報廢。
1.我規律分布損壞:在6倍鋼絲繩直徑的長度范圍內,可見斷絲總數超過鋼絲繩鋼絲總數的5%。
2.鋼絲繩局部可見斷絲損壞:有三根以上斷絲聚集在一起。
3.鎖眼表面出現集中斷絲,或斷絲集中在金屬套管、插接處附近、插接連接繩股中。
4.鋼絲繩嚴重磨損:在任何位置實測鋼絲繩直接,尺寸已不到原公稱直徑的90%。
5.鋼絲繩嚴重腐蝕:柔性降低,表面明顯粗糙,在銹蝕部位實測鋼絲繩直接,尺寸已達不到原公稱直徑的93%。
6.因打結、扭曲、擠壓造成鋼絲繩畸變、壓破、芯損壞和鋼絲繩壓扁超過原公稱直徑的20%.
7.鋼絲繩熱損壞:由于帶電熱弧因其的鋼絲繩熱熔、熔融金屬液燙,或長時間暴露于高溫環境中因其的強度下降。
8.插接處嚴重受到擠壓、磨損、金屬套管損壞(如裂紋、嚴重變形、腐蝕)或直徑縮小到原公稱直徑的95%。
9.繩端固定連接的金屬套管或插接部分滑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