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動態載荷試驗:試驗時,必須把加速度、減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該吊索具正常工作范圍內,按實際工作循環連續工作1小時,若各項指標、各限位開關及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準確,結構部件無損壞,各項參數達到技術性能指標要求,即認為動載試驗合格。
2、靜態載荷試驗:試驗載荷應逐漸加上去,起升至離地面100~200mm高處,懸空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。卸載后進行目測檢查。試驗如此重復三次后,若結構未出現裂紋、永久變形、連接處未出現異常松動或損壞,即認為靜載試驗合格。
值得大家注意的是,載荷驗證不僅僅針對新購置的吊索具,對于自制、改造、修復的吊索具在投入使用前也要進行載荷驗證,而且動態載荷試驗、靜態載荷試驗缺一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