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重吊鉤使用注意事項和報廢說明
1、吊鉤應有制造單位的合格證等技術證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。
2、起重機械不得使用鑄造的吊鉤。
3、吊鉤要設置防止吊重物意外脫鉤的保險裝置。
4、吊鉤表面光潔,無剝裂、毛刺、裂紋等。
5、吊鉤應能可靠的支持住2倍的見檢驗載荷而不脫落。
6、吊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。
a、裂紋
b、危險斷面磨損原尺寸的達10%
c、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
d、扭轉變形超過10%
e、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。
f、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%時應報廢襯套。
g、吊鉤上的缺陷不得焊補。